2023年度,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合理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经营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坚定“管道制造与技术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完善战略管控机制,贯彻降本增效理念,加大合规经营管理力度,提升组织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严精细活”的要求与“效率、效益”的经营关键词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754.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4%。其中,PCCP等管道业务收入87,432.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8.94%,同比增长0.66%;金属管件业务收入21,968.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9.84%,同比增长111.77%。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8.08万元,扭亏为盈。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本报告期,业务订单执行情况较好,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且本报告期的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其中PCCP等产品毛利率由18.04%提升至29.06%,金属管件产品毛利率由-9.75%提升至14.63%;
2、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小;
3、本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收回部分前期已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相应冲回部分信用减值损失,该部分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规范运作,未发生监管处罚相关情形。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发生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构成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供重要意见及建议;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由相关监管部门、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类相关培训,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均得到公司及管理层的良好执行。
(三)股东大会召集、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共召开5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中心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完善了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公告78份。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规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并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对投资者留言进行及时查看与回复,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落实和推动独立董事现场办公计划,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修订完善相关治理文件,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三年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落地,积极谋求公司转型升级,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2、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方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3、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4、持续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