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乐陵市人民法院获悉,涉及国强五金配件的跨境假冒注册商标案审理完毕,被告人郑某(男)、付某(男)均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2015年1月19日9时许,山东国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监督部监督员来乐陵经侦报案,2013年5月份至今,河北石家庄市经济开发区某二期项目小区门窗工程上,安装有假冒“国强”牌注册商标的门窗配件20000余套,涉案价值110万余元。
该监督员介绍说,国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乐陵市的一家纯外资企业,生产的五金配件成为众不法商贩抄袭假冒的对象。假冒注册商标对公司信誉造成了极大损害,假冒产品在外形上可以假乱真,但在性能上与正规产品相差很多。
以窗户为例,国强五金生产的正品可以正常使用15年,但假冒产品寿命最多3年,而且假冒窗户在保温、隔音等性能上与正品根本没法比。假冒产品往往成本很低,大多是用杂金熔炼而成,但价格却和正品一样,其中便产生了巨大的利益。
接报案后,乐陵经侦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及调查走访。民警发现,郑某为石家庄市经济开发区该二期项目小区门窗工程的承包商。2014年5月开始,犯罪嫌疑人郑某开始向犯罪嫌疑人付某购买假冒“国强”注册商标的五金配件。
2014年5月至10月,付某先后多次让张某制作假冒“国强”牌五金配件,并将张某制作的假冒“国强”牌五金配件销售给郑某,数量达3423套。
此外,付某从广东一王姓男子处(具体情况不详)低价购买了假冒“国强”牌五金配件1036套,又高价销售给郑某。郑某将付某提供的假冒“国强”牌五金配件全部安装到石家庄市该小区。
目前,被告人郑某、付某已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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